关于使用《北京市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以下简称《2013应用文本》)发布使用以来,部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直接使用《2013应用文本》的“要点版”编制、发售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又没有熟练掌握《2013应用文本》的体例及内容,导致编制的“要点版”与“完整版”文件正文内容脱节,甚至出现前后矛盾,而只发售“要点版”文件,还经常导致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符合《2013应用文本》“完整版”有关要求,产生了诸多废标、投诉、招标失败等问题。为引导各使用主体正确编制、使用《2013应用文本》,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使用《2013应用文本》的“要点版”编制文件。但是,在未使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时,向市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提交备案,以及向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应当是使用《2013应用文本》编制的完整版文件。
二、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固化内容应以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内发布的《2013应用文本》完整版中固化内容为准。
三、请各相关单位自行登录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的下载专区,下载完整版的《2013应用文本》,且由于《2013应用文本》尚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下载使用最新版本。
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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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