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良乡评标区评标专家接送工作的通知 | |||
| 20071226 | |||
| 发文时间:2007-12-26 00:00 收集整理:管理员 | |||
关于加强良乡评标区评标专家接送工作的通知
2008-1-2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5]20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良乡评标区评标专家接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标当日,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或招标人指派的监督人员(以下简称招标人监督人员)持《招标人监督人员登记表》、《评标专家抽取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到评标专家抽取室,由选取的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领取密封的《评标专家确认单》和密封的《评标专家名单》。
二、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持密封的《评标专家确认单》进入总包市场封闭评标区,确认评标专家、收取评标专家通讯工具、将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放入相应专用袋中,然后当场销毁《评标专家确认单》;评标区监管人员要做好全过程监管工作。
三、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评标区监管人员、评标专家共同乘车、互相监督前往良乡评标区。
四、到达良乡评标区后,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将密封的《评标专家名单》、通讯工具专用袋交给良乡评标区管理人员,良乡评标区管理人员应做好书面记录。
五、在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的监督下,良乡评标区管理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评标专家进入封闭评标区。
六、评标专家进入封闭评标区后,在招标人监督人员代表的监督下,良乡评标区管理人员将《评标专家名单》拆封并交给招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做好《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招标人监督人员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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