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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
20071122
发文时间:2007-11-22 00:00  收集整理: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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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园林绿化市场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自即日起,各招投标代理人员需遵守以下要求。

1、评审前半小时将评审过程所需文件及表格(详见附件1)递交到市场办,准确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评审所需文件及表格记录表”(详见附件2),保证文件及表格齐全,表格内容完整正确;
2、通知招标人评标代表提前十五分钟进入预定的评标室,做好评审前各项准备工作;
3、评审过程中不得进入评标室,服从园林市场管理规定,请勿大声喧哗;
4、评审过程中至少有一人在代理机构临时办公室全程等候,配合市场值班员、监督值班员工作,及时解决评审委员会评标中提出的问题;
5、中午订餐后,由市场值班员送进评标室。
6、如遇大宗文件,可告知市场人员一同搬运。





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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