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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启用国家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公告
20121221
发文时间:2012-12-21 00:00  收集整理:王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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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启用国家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公告


各抽取终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文)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自2013年1月1日起,使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新《标准》)。原《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试行)标准》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用。
  一、新《标准》包含30个一级类别、256个二级类别、1455个三级类别,比现在使用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试行标准》专业划分更详细。
  二、新《标准》参见“相关文档”。2013年1月1日起,需按照新《标准》填写《专家抽取登记表》,请各抽取终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前熟悉新《标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办理专家抽取事宜时,请携带《专家抽取登记表》电子版,以便提高抽取工作效率。
  三、新《标准》使用后抽取原则不变,抽取终端按新《标准》选择评标专业进行设定并抽取,设定时仍按最低级专业选取。如抽取时遇到专家资源不足的情况,系统提供手动选择相近的同级专业再次抽取的功能。若相近同级专业不能满足抽取条件,由招标人决定是否选取上级专业进行抽取。
  新《标准》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66419135咨询。

                               北京市评标专家库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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