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约谈工作须知 | |||
| 20100310 | |||
| 发文时间:2010-03-10 00:00 收集整理:管理员 | |||
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约谈工作须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办理来京施工备案,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资料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约谈。
一、 约谈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托代理人身份资料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持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资料
1、请提供出省施工介绍信和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
2、企业相关工作制度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提交的工作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体系、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劳务分包企业提交工作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体系、劳务用工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含施工队长)及劳务作业人员构成和队伍管理制度。
3、请提供在京组织机构图和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约谈时间:每周二、四下午2:00开始
三、约谈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具体详见楼层电子屏显示)
请无省驻京建管处企业于每周一、三下午电话预约约谈时间。联系电话:59958879 59958880
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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