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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申报新系统需注意的问题
20110701
发文时间:2011-07-01 00:00  收集整理: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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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申报新系统需注意的问题


1、取消领取单体回执单环节,建设单位在具备招标条件后可直接到招标办办理招投标手续,在依法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进行合同备案后,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www.bjjs.gov.cn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

2、在进行规划许可证信息录入时,请将该规证下全部单体一次全部录入(系统将自动核验规划证总规模与录入单体规模总和数据)。

3、工程信息表填写内容较多,请注意及时保存。

4、录入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相应数据后,请注意在该页面打印表格纸质文件并加盖印章。

5、打印施工许可申请表前,请务必做好填写数据的核验,打印申请表后,本次填写的所有数据将不能更改。

6、如打印申请表后发现数据有误,必须将此次申报程序完成(点击申报,页面显示“申报成功”)后,在“在办业务”中找到该工程,点击“取回”按钮将工程取回,“取回成功”后在“待办业务”中找到该工程,点击进入修改相应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打印施工许可申请表(表格右上角条码的后两位数值将发生变化),请确保最终申报数据和打印表格数据完全一致。

7、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如一条道路或管线在规划许可证上作为一个单体,但施工合同划分为若干标段,在填报单体信息时,应以合同范围作为单体规模录入(即将规证中一个单体按标段分为若干单体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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