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件名   按发文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179号
发文时间:2017-08-24 00:00  收集整理:网站管理员
   
【打印此页】
【返回主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17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点击打开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打印此页】
【返回】
  按文件名   按发文号
Copyright © 2005-2018 JZFG 松岚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82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