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
| 建市[2016]199号 | |||
| 发文时间:2016-09-12 00:00 收集整理:网站管理员 |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16]19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重庆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Copyright © 2005-2018 JZFG 松岚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8206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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